上個月底,國務院出臺完善新能源汽車扶持政策,要求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深圳去年底宣布實施小汽車限購,根據年初公布的《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今年全年深圳將配置10萬個小汽車增量指標,其中以搖號方式配置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為2萬個。截至目前深圳市已經進行了8期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搖號,扣除已經成功配置的指標數和剛劃出的2000個分時租賃電動小汽車指標,今年待配置的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還剩9213個。
日前深圳市小汽車指標調控管理中心發布公告,調整了今年待配置的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配置方式。調整后的政策是,單位和個人申請今年度待配置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的,符合申請條件并通過資格審查后,即直接發放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不再實施搖號;市公安交警局憑指標證明文件和有關材料辦理電動小汽車上牌登記手續。這意味著,今后深圳市民想買電動車將更加方便。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待配置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的申請截止日期為12月31日,按照“審核通過時間優先、申請報名時間優先”的原則配置,指標配置完畢即止。 據《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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