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柳州晚報4版《紅道是自行車專用道,你知道嗎?》一文,報道了一些機動車占用自行車專用道停放,致使專用道形同虛設。19日,市公安局交 警支隊在高新一路對不按規定停放在自行車專用車道內的機動車輛進行了處罰,當天共處罰50輛,3輛車被拖離。這是我市從今年7月建設慢行交通系統、鋪設自 行車專用道以來,首次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占用自行車專用道車輛進行處罰。
交警擺放禁停放警示牌
機動車違停占用慢行車道
19日上午10時許,記者來到高新一路,看到交警部門已在現場擺放了多塊禁停警示牌。但兩邊的自行車專用道上還是停了很多機動車,現場交警對這些違規 停放的車輛貼了“黃單”。記者看到,高新一路金桂苑小區門口專用道上的一輛車牌為桂BAFXXX的黃色小轎車,騎自行車的市民只得推著車子繞開該車。記者 注意到,離這輛車子不到兩米的地方,立著一塊交警部門擺放的禁停警示牌,上面寫著“取消泊位 禁止停車 違停拖車”字樣。
據城中大隊民警湯潔富介紹,當天上午,在高新一路自行車專用道途經的地方,有40多輛機動車受到處罰,3輛嚴重影響自行車行駛的車輛被拖離現場。
交警部門加大力度保護自行車路權
近年來,我市打造慢行交通系統,以鼓勵市民步行、騎自行車等綠色交通方式出行,逐步改善出行環境,推動低成本、高效率、低環境影響的交通系統建設。鋪設自行車專用道對解決騎車無路走問題、鼓勵和支持綠色出行有重要意義。
據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交警部門將在全市范圍內對自行車專用道依法嚴格管理,繼續完善禁停標志標線,一旦發現機動車停放在自行車專用道 上,將會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違法亂停的車輛處以罰款150元的處罰;嚴重妨礙交通或占用消防通道的,交警部門會拖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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