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5日起,南寧市調整城區道路路內停車泊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其中明確規定道路路內臨時停車泊位前15分鐘免費停放。新政執行已有半年,記者在走訪中了解到,部分收費員和市民對這一政策理解不一。如何理解“前15分鐘免費”政策?還有哪些停車免費政策?市民如果遇到亂收費該怎么辦?市物價局對此進行了解讀。
“前15分鐘免費”計費應扣除15分鐘
不久前,市民林女士在新竹路的路內停車泊位停車將近38分鐘,當取車離開時,收費員前來收取停車費4.5元,“機動車停放不是享受前15分鐘免費的嗎?為什么是4.5元呢?”林女士對收取的費用表示不滿。她認為,應扣除之前的免費時間,只收取后面23分鐘的停車費,即按照前2小時每輛車每15分鐘收取1.5元計算,為3元。收費員則認為,只有停車不超過15分鐘才能享受免費。最終,林女士付款4.5元作罷。
“前15分鐘免費”該如何理解?市物價局負責人表示,根據《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南寧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通告》規定:道路路內臨時停車泊位,前15分鐘免費停放;對超出15分鐘免費停放時間的,按扣除15分鐘免費時間后的停放時間計費。
從現行的收費標準來看,一類區一級道路收費標準為:前15分鐘免費停放;停放15分鐘之后,前2小時每輛車每15分鐘收取1.5元,2小時后每輛車每15分鐘收取2元。以15分鐘為一計費時段的,不足15分鐘按15分鐘計。
他舉例說,某人在一類區一級道路路內停車泊位停放車輛時間為38分鐘,需扣除前15分鐘免費停放時間后,該車輛停放時間按23分鐘計費,按1.5元/輛·15分鐘為計費單位,23分鐘為2個計費時段,應交車輛停放服務費3元。
節假日市民可享受停車雙重福利
不少市民對于法定節假日2小時免費停放也有所疑惑。根據《關于在南寧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試行限時免費停放措施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來看,其第一條規定:國家、自治區法定節假日及其調休、補休、連休日內,對南寧市城區(不含武鳴區)內道路路內停車泊位實行機動車當日每車累計停車2小時(含2小時)以內免費。
市物價局負責人解釋,《通告》所稱的國家、自治區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1月1日)、春節(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婦女節(3月8日)、清明節(農歷清明當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的“壯族三月三”放假日、勞動節(5月1日)、青年節(5月4日)、兒童節(6月1日)、端午節(農歷端午當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中秋節(農歷中秋當日)、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以及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節假日。調休、補休、連休日以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的放假日期為準。
非法定節假日的周六、周日該如何收費?根據《通告》第二條規定:除本通告第一條規定以外的周六、周日(不包括調休后調整為上班的周六、周日),對南寧市城區(不含武鳴區)內道路路內停車泊位,實行機動車自收費時段開始后的前2個小時免費,即平常的收費時段為7:30—21:00,非法定節假日的周六、周日收費時段為9:30—21:00。
另外,市物價局負責人透露,節假日收費時段市民除享受節假日的停車福利外,仍可享受15分鐘的免費停車優惠。
市民如遇亂收費可撥打電話舉報
“車主在道路泊位停車時,如遇不執行政府定價、不執行15分鐘免費規定等價格違法行為,可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我們將依法進行查處,并向社會公布處罰信息!笔形飪r局負責人表示。
他提醒市民,車主在停放車輛時,應注意觀察泊位管理人員著裝是否規范、是否持證上崗、對收費政策的解答是否正確等;車主可用微信掃描收費員工作證件上的二維碼,掃描后會顯示收費員的相應照片及信息。若現場收費人員與掃描信息結果不相符,車主可拒絕交費;收費員出現管理不規范或亂收費的行為時,車主可保留相關視頻、相片、票據等證據,并撥打南寧城市路橋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服務電話0771-4898980或價格舉報電話12358進行舉報投訴,相關工作人員將依法進行嚴厲查處。
今后,價格部門將督促收費單位加快智能系統的研發和投入,盡快搭建智能收費管理平臺,通過新技術的應用減少亂收費現象。(記者 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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